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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何謂綠能屋頂

    綠能屋頂係為屋頂型太陽光電,為在既有設施上面加裝太陽光電板,舉凡住宅、辦公室、及工業廠房,皆可加裝太陽光電板。
  • 經濟部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」推動方案

    經濟部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」推動方案為以「民眾零出資,政府零補助」為原則,透過地方政府遴選適當營運商負責建置及維運,並媒合有意願參與工商業及民眾,以協助民眾設置太陽光電系統,擴大綠能屋頂設置規模。
  • 新北市綠能屋頂推動計畫

    為擴大新北市再生能源推動成效,新北市政府配合經濟部「綠能屋頂全民參與」推動方案,成立專案推動團隊,盤點轄內工廠及住宅屋頂場域設置太陽光電的潛能與可行性,協助工廠及住宅屋頂設置太陽光電。
    參與本計畫並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之屋主,免出資只需提供屋頂參與綠能屋頂改造,即可獲得租金收益(至少10%電能躉購費率回饋金長達20年),分享售電利潤。
  • 設置綠能屋頂的好處

    圖片:設置綠能屋頂的好處

    1. 頂樓隔熱降溫:鋪設太陽能模組後,屋頂受熱面移轉,可有效降低室溫約2-4度,減少室內空調用電,降溫1度,可省空調電力6%,更能延長屋頂使用年限。
    2. 閒置空間再利用:屋頂設置太陽光電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放寬至4.5公尺,可增加屋頂運用空間,有效活化空間,賦予綠能新價值。
    3. 提升屋頂結構安全,美化市容景觀:以結構分立或共構等方式設置太陽光電設備,美化市容並強化公共安全。
    4. 導入智慧電表,掌握用電效能。
    5. 環保減碳:設置1 kW每年約可減少537公斤二氧化碳排放,相當於種植45棵樹。
    6. 免負擔支出、額外獲得收益:出租屋頂設置太陽光電,免出資即可獲得租金收入20年
  • 運作方式

    圖片:運作方式

    1. 民眾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參與綠能屋頂,新北市政府取得合作同意書。
    2. 新北市政府代為遴選合格營運商,並與營運商簽訂開發契約書。
    3. 屋主提供屋頂出租,並與營運商簽訂租賃契約書,亦需提供相關文件予營運商進行申請(如建築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影本、現場照片、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、最新一期電費單、土地登記謄本影本等)。
    4. 營運商進行評估、設置與維運,並代屋主申請相關行政流程。
  • 設置條件

    1. 有閒置屋頂,建築物須為合法建築。
    2. 屋頂上無違建。
    3. 屋頂可設置空間建議在30坪以上,水塔、屋凸、或鄰近高樓等造成遮陰處建議扣除。
    4. 須有房屋、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登記簿謄本。
    5. 若申請人與建物所有權人不為同一人,應有建物所有權人同意的證明文件。
    6. 公寓大廈依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(有管委會)或依「民法」(未有管委會)規定辦理。
    7. 短期若預期會有改建、拆除或都更,建議不須參加,以免發生解約賠償爭議。